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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预收款后怎样核算土地增值税?

编辑:淮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11-09

答: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70号:为方便纳税人,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,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,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:

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=预收款-应预缴增值税税款

土地增值税应列入哪个科目?

一般企业土地使用权在“无形资产”科目核算的,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:

借:银行存款

累计摊销

贷:无形资产
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土地增值税

营业外收入(或借:营业外支出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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